世间万物之间都存在生克制化,把握其中的规律能让你有更清晰的认知,更全面地掌握自身命运,五行生克制化是什么意思?五行律揭示了万事万之间的相互联系,相互作用方式,内在的一般秩序,以下是小编为各位读者朋友们带来的五行生克制化详解,希望能帮到大家。
【五行生克制化】
一、五行的互相滋生
五行的互相滋生和助长,简称为“五行相生”。是五种物质属性之间,均具有的一般规律。五行相生的原理是;
木生火:木的性质比较温暖,火象伏藏在里边,经烧灼而出,便生烟出火,所以说木生火。
火生土:火的燃烧自然会消耗木柴本身,木焚毁的部分变成了灰,灰便入地成土,所以说火能生土。
土生金:金属是由矿石冶炼出来的,那么矿石是怎么来的?无论是沉积岩、火山岩、变质岩,都离不开土的早期成分,所以聚土成石,其中的许多山石津润自然界的物质元素,构成金矿。这里“金”还可以理解为广义的“金属”。它们同样是来源于矿石,所以说土能生金。
金生水:少阴之气,润泽而流,销金亦为水。所以说金能生水。就像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听到;铁水、钢水、银水以及金亦可以化为水的说法,也是金生水的见证。
水生木:因水的润泽而使树木生长,这是极为普通的道理。从五行互相滋生的规律来看,五行中的任何一“行”,都具有“生我”“我生”两方面的关系,比如木生“火我”为“生我”;“火我”生土,为我生。
生我者为母亲,我生者为子孙。所以,五行的相互滋生关系,也称“母子关系”。这种关系在六爻预测法中,是极为重要的概念之一。为了帮助大家记忆,逐步消化预测所需的一些知识,我们都将重复提到有关概念,使学会预测变成“水到渠成”。
二、五行的互相制约
五行的互相制约,也称作“五行的互相克制” 简称“五行相克”。是一种事物和另一种事物的互相制约关系。
中医学《素问》宝命全形论中说:“木得金而伐,火得火而灭,土得木而达,金得火而缺,水得土而绝,万物尽然 ,不可胜竭。”在五行相互制约的关系中,任何一种“行”
都具有“我克”与“克我”两个方面。我克者为我所胜、克我者为我所不胜。比如说“水我”克火,为“我克”、“我胜”;土克“水我”为“克我”、“所不胜”的关系。“所胜”不能过分,“万物尽然,不可胜竭”。例如:金可以胜木,如果胜竭、胜尽,树木、森林都伐完了,自然环境也就有危险了。
三、五行的互相乘制
五行的互相乘制,简称“五行相乘”。是五行互相克制的太过,超过正常制约的程度,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反常现象。
例如:火气亢盛,超过了被水克制的程度,如同房屋起火,火警初起的时候,几桶水就可以把水灭了。这时,水尚能发挥制约火的作用,但是一旦火势蔓延,再想救火,几桶水就不能解决问题了。
大火不能受水克制,在烧毁木质家具,门窗之后,必然向金属梁架进攻,以火克金、发挥余威。这种“水不制火,任火克金”的现象,便称为“火乘金”。“火乘金”的乘制结果,使“金”气衰。
如果,土气旺盛,超过了被木克制的程度,木不能对土加以克制时,太过的土,便含去乘水,使“水”气变盛。
四、五行的相互欺侮
五行的互相欺侮,简称为“五行相侮”。是一种持强凌弱的反常现象。
比如洪水泛滥,人们自然会用泥土等构筑堤,克制洪水过于势大,土堤、土坝、土房、土窑之类都被水冲垮。
这种“被克”之“气”偏亢、偏盛,反过来欺侮克我之气的现象,为相克的反向,所以称为“反克”。
正如《素问》五运行大论,说:“气有余,则制已所胜而侮所不胜,其不及,则已所不胜侮而乘之,已所胜轻而侮之。”
又如:水本来可克火,由于火气偏亢,火就会反过来侮水;或者,由于水气不足,火乘其不足而侮水。
总之,五行学说认为,五行相生、相克是宇宙间一切事物运动变化的正常规律,事物只有在生中有制,制中有生,相反相成,才能运行不息。而五行相乘、相侮,都是以太过之气、去乘袭或欺侮它气,是事物发展的两种反常的现象。
万事万物都有个“理”字,阴阳消长,五行生克有“理”;事物发展变化,对立与统一,也有“理”;帝王、总统如何治理国有“理”,一个人如何做人也有“理”。
总之,天地生万物、万事都有“理”在其中。所以,《周易》系辞有;八卦以象告,爻象以情言之。
我们在预测事情时,在八卦的多种卦象中,在卦辞、爻辞中,其“理”都写的明明白白,只要我们认真去研究,一定可以知道一切,所以说;“知象则理在其中”。
理,不仅是解《经》注《经》必须遵循的原则,也是指导信息预测的指南。尤其是在决定预测结果时,“理”显得特别重要,运用得好,预测会百发百中;运用不好,就会使预测结果,一错到底。
【五行生克制化详解】
1、五行金旺盛时得到火炼,方才能制成器皿;
五行火旺盛时得到水,才成水火既济;
五行水旺盛时得到土,方得积蓄成池沼;
五行土旺盛时得到木,方能有所贡献;
五行木旺盛时得到金,方能经斫削而制成栋梁之才。
这是身旺官杀入格,如果格局纯粹,行运无悖逆命局,则可以事业有成。
2、五行金依赖土,从土中得生,但土太多,金就被埋藏了;
五行土依赖火,山火烧林,土力才能永葆肥沃,但火多土也会被烧焦;
五行火依赖木,但木太多,火就会被压灭;
五行木依赖水,但水太多,会把木冲走;
五行水依赖金,但金多则水就会浑浊不堪。
这是身弱逢印,印星旺而多,则也不利。
3、五行金能生水,水多了就把金淹没在下面;
五行水能滋润木,但森林茂盛就会把水流吸尽;
五行木能生火,可火过盛,木就被烧成灰烬;
五行火能生土,但土太多,也能把火掩埋;
五行土能生金,但金多了,土质就会发生变化。
这是身弱逢食神伤官,重叠太旺,所以不利。
如果日主强旺,比肩叠叠,则不忌食伤。如果食神伤官纯正不杂,则可入格。
4、五行金能克木,但木质太坚硬,也能把斧头磕出缺口;
五行木能克土,但土太厚重,坚硬木头也无法立住;
五行土能克水,但水汪洋而来,也能卷走土地;
五行水能克火,但火势盛,也能把水烧热蒸发掉;
五行火能克金,但遍地是金,火也没有燃烧的地方。
这是身弱逢财,财星太旺反克。
如果是身强逢财,且入格者,可得富贵。
5、五行金衰弱时遇火,必被火烧熔化;
五行火衰弱时遇到水,必被水扑灭;
五行水衰弱时遇到土,只能淤积于地,不能畅流东去;
五行土衰弱时遇到木,只好任其打桩立柱,致土塌陷;
五行木衰弱时遇到金,轻而易举地就会被砍倒。
这是身弱又遇官杀旺,若无制化,则主夭折贫贱。
6、五行金旺盛时逢水,才能略挫它的锋芒;
五行水旺盛时得到木,才能被吸收水分,避免造成洪灾;
五行木旺盛时遇到火,才能燃烧木,使尽其用;
五行火旺盛时遇到土,方能抑制它的火焰;
五行土强盛时得到金,方能被耕耘成良田阡陌。
如果身弱逢旺神作官杀,则以化神化之生身为吉。
比如甲日弱,金旺,若有时上一位壬癸水,申子辰解之,即为金旺逢水,挫其锋芒,则化凶为吉。
八字五行生克制化的规则
1、八字的干与干、支与支,以及同柱干支之间均可相互生克,除非生克路线受阻;但天干不能生克异柱的地支,地支也不能生克异柱的天干,仅月令与日元的关系除外;支与支之间的生克,一般是地支本气藏干之间的相互生克,其余藏干均须通过合冲刑害破等特殊方式引动后才能相互生克。
2、五行生克时,旺强者生克力大,衰弱者生克力小;位置紧贴者生克力大,位置间隔者生克力小;透干之生克力大,藏干之生克力小;盖头截脚之干支,其力减半。
3、四柱生克次序,以年月为先,日时为后;日合年月时,为之合来;年月时合曰,为之合去;年月冲而日时合,为先冲后合;年月合而日时冲,为之先合后冲。
4、五行生克次序,以合化为先,冲刑次之,破害生克又次之;当三会三合六合并存时,则以三会为先,三合次之,半三合又次之,六合再次之。
5、当某五行受制时,则不能生克其他五行;当某五行贪生贪合时,也能刑冲克害其他五行;但若合化,则化神又能生克其他五行;不能合化者,则相羁绊。
6、干支之合冲刑害,均为一对一或一对三,不能一对二,譬如一子不冲二午,一寅不合二亥,一庚不冲二甲,一甲不合二己、一卯不刑二子等,但当二者之中有一字虚浮无力或与他字相合时,余下者便能合冲刑害;在争合之字依次排队时,则位置在先者可合,如亥月寅曰寅时,寅曰可以先合亥月,寅时难以争合等。
7、当合冲刑害并存时,合能解冲刑破害,冲刑也能解合刑破害;其中力大者能解力小者,力小者不能解力大者;贴近者先解,远隔者后解;年月刑冲,曰时可解;曰时刑冲,年月难解;天干相合,能解地支相冲;
但在八字形成两种合局冲战时,则合不解冲;寅巳申三刑时,论刑不论合;一般情况下,暗合不能解冲刑,只有在合神很旺、位置贴近时可解冲刑。
8、干支合化时,相合之干支一般须位置紧贴且化神旺相无伤,方能合化,凡化神均以五阳干论;隔合、争合与妒合一般较难合化,除非化神旺强无伤。
9、墓库之主气透干,则论坐库通根,而不以入墓论;五行逢墓库,旺则入库,衰则入墓;藏于墓库之物,不能生克他物;墓库逢合则合闭,逢冲刑穿破如打开,释放库中所藏之物。
10、旬空之字不影响五行的旺衰强弱与生克制化。